2016國考已于10月中旬啟動,不少第一次準備參加國考的同學對于崗位要求中的“基層工作經歷”存在一些疑問,今天帶大家一起了解下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內容。或許省考可以用得上。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 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 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 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 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 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每年的情況有所不同,考生應以當年公告為準。例如:2015國考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梢蕴峁┥绫WC明,或勞動合同,也可以讓公司開具相關證明。具體可咨詢招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