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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建造師注冊前需要考取建造師資格證書,然后才能進行建造師注冊,成為注冊建造師并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注冊建造師有一定的注冊辦理程序和期限,那么一級注冊建造師辦理程序及期限有哪些內容?
我們來看注冊建造師注冊辦理程序:
1、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3、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許可決定;準予注冊的,于法定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向申請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和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印章。
那么注冊時限是多長時間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主任批準,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可以看到注冊建造師辦理程序及期限,根據規定,未取得注冊證書的建造師,是不能從事相關的工程活動的,建造師的資格認定從考試到注冊國家都有專門的規定和要求,也屬于建筑序列中比較重要的一環,所以審查也比較嚴格。企業想辦理相關的業務或辦理建筑企業資質還可以咨詢西南聯合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