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比爾蓋茨與梅琳達通過聯合聲明,宣布結束雙方27年的婚姻。而讓更多人關注到的是雙方關于財產的分割,這讓很多人都好奇起來,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畢竟離婚后還能住在一個屋檐下的夫妻并不多,離婚后房產應該歸誰是一個大問題。其實,房產如何分割要看很多方面,婚前婚后買的房離婚后的分割結果都不一樣。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婚前買的房離婚后需要和對方分割嗎。
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
協議離婚是比較和平的分手,基本上提離婚前,就會先擬定協議。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可以就財產進行協商處理,協商結果法律不干涉的。也就是說,怎么分割,夫妻雙方商量好就行,全部歸女方或者說全部歸男方,只要雙方沒意見,法律也沒意見。訴訟離婚比較難離,雙方無法就財產問題協商一致,就需要法院根據婚姻法的法律條款來切割,該怎么樣就怎么樣,讓法律來判斷。那么情況就比較復雜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最重要的還是看房產本身是怎么買來的,是什么時候買的,是誰出資買的。
婚前買的房離婚后需要和對方分割嗎
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還清個人貸款或是全款買房的,房屋屬個人財產。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認定為夫妻一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房屋落在對方名下,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的,才以對方名義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多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還有一種比較復雜的情況,就是雙方都出資了,但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這種情況就會復雜一些。如果在同居期間,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以結婚后共同使用為目的,作為共同共有處理,通常不作為按份共有處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間購房,按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借款或贈與處理,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希望大家記住,即便你們即將結婚,感情非常好,但是在婚前買房一定要謹慎,選擇單方面出資后續會少去很多麻煩。如果只能合資買房,也一定要做一下公證寫一份協議。寧可事前麻煩一些,也好過事后掰扯不清,這樣買的房子在離婚的時候,才會不作為夫妻雙方財產進行分割的。但這種情況如果涉及到付款方式和貸款問題,又會比較復雜。希望本文介紹的離婚房產應該如何分割,婚前買的房離婚后怎么分割對您有一定幫助。咨詢更多問題或樓盤項目詳情、優惠,點擊下方按鍵,成都購房網致力于成都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