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資質分成特等、一級、二級、三級。
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特等資質規范:
一、公司資信評估工作能力
1、公司注冊資本3億人民幣以上。
2、固定資產凈值3.6億人民幣以上。
3、公司近三年上交建筑業增值稅均在5000多萬元。
4、企業銀行信用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人民幣以上。
二、公司關鍵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規定
1、公司主管具備10年以上從業工程項目管理方面歷經。
2、項目負責人具備15年以上做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驗,且具備工程項目編碼序列高級職稱評審及一級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組織進行過二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規定的意味著工程項目的工藝工作中或甲等設計方案資質規定的意味著工程項目或合同價2億人民幣以上的施工總承包新項目。
3、財務主管具備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資質。
4、公司具備申請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工程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公司具備本類型有關的領域建筑工程設計甲等資質規范規定的專業技術。
三、科技創新水準
1、公司具備省級(或等同于省級水準)及以上的公司研究中心。
2、公司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均值做到銷售額的0.5%以上。
3、公司具備國家級別施工技術3項以上;近五年具備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可以促進公司技術進步的專利權3項以上,總計合理專利權8項以上,在其中最少有一項專利發明。
4、公司近十年得到過國家級別國家科技進步獎項或小編過建設工程國家或國家標準。
5、公司已創建內部結構局域網絡或管理方法服務平臺,完成了內部辦公室、發布信息、數據傳輸的數字化;已創建并開啟了公司外界網址;應用了綜合性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建筑工程設計專業軟件,完成了檔案保管和設計文檔管理方法。
四、意味著工程項目銷售業績
近5年承當過以下11項中的6項以上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或行為主體建筑工程承包,工程施工質量達標。
1、沿海地區3萬噸級或內陸河5000載重噸以上港口。
2、5萬多噸以上新船。
3、水位〉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沿海地區5萬噸級或內陸河1000載重噸以上航道工程項目。
5、1000載重噸以上涵閘或300載重噸以上升船機。
6、500萬立方以上疏浚工程。
7、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項目。
8、15萬平方以上港口堆放場工程項目。
9、1000米以上圍堤護坡工程項目。
10、3萬立方以上水中炸礁、清礁工程項目。
11、單項工程合同價沿海地區2億人民幣以上或內陸河8000多萬元的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規范:
1、公司財產
資產總額1億人民幣以上。
2、公司關鍵工作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不少于15人。
(2)項目負責人具備10年以上從業工程施工技術性管理方面歷經,且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程項目編碼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工作人員不少于60人,在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技術專業齊備。
(3)擁有職位證書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人員不少于25人,且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等工作人員齊備。
(4)經考評或學習培訓達標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工程施工水手)不少于75人。
3、公司項目銷售業績
近5年承當過以下10類中的5類項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質量達標。
(1)沿海地區5萬多噸或內陸河2000載重噸以上碼頭工程。
(2)5萬多噸以上新船工程項目。
(3)水位超過5米的防波堤工程項目600米以上。
(4)沿海地區5萬多噸或內陸河1000載重噸以上航道工程項目。
(5)1000載重噸以上涵閘或300載重噸以上升船機工程項目。
(6)500萬立方以上疏浚工程。
(7)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項目。
(8)沿海地區20萬平方或內陸河10萬平方以上港口堆放場工程項目。
(9)1000米以上圍堤護坡工程項目。
(10)5萬立方以上水中炸礁、清礁工程項目。
4、技術設備
具備以下7項中的2項工程施工工業設備:
(1)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
(2)200噸以上起重船。
(3)3000載重噸以上半潛駁或100立方/鐘頭以上砼拌和船。
(4)排寬40米以上推售船。
(5)2000立方以上艙容耙側吸起重船。
(6)裝機容量輸出功率5000KW以上吸船。
(7)8立方以上斗容起重船。
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規范:
1、公司財產
資產總額4000多萬元。
2、公司關鍵工作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不少于8人。
(2)項目負責人具備8年以上從業工程施工技術性管理方面歷經,且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工程項目編碼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工作人員不少于30人,在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技術專業齊備。
(3)擁有職位證書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人員不少于15人,且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等工作人員齊備。
(4)經考評或學習培訓達標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工程施工水手)不少于50人。
3、公司項目銷售業績
近5年承當過以下10類中的5類項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質量達標。
(1)沿海地區1萬多噸或內陸河1000載重噸以上碼頭工程。
(2)1萬多噸以上新船工程項目。
(3)水位超過3米的防波堤工程項目300米以上。
(4)沿海地區2萬多噸或內陸河300載重噸以上航道工程項目。
(5)300載重噸以上涵閘或50萬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項目。
(6)200萬立方以上疏浚工程。
(7)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項目。
(8)沿海地區10萬平方或內陸河5萬平方以上港口堆放場工程項目。
(9)500米以上圍堤護坡工程項目。
(10)3萬立方以上水中炸礁、清礁工程項目。
4、技術設備
具備以下5項中的2項工程施工工業設備:
(1)架高30米以上打樁船。
(2)80噸以上起重船。
(3)排寬20米以上推售船。
(4)裝機容量輸出功率1600KW以上吸船。
(5)4立方以上斗容起重船。
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規范:
1、公司財產
資產總額800多萬元。
2、公司關鍵工作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不少于5人。
(2)項目負責人具備5年以上從業工程施工技術性管理方面歷經,且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工程項目編碼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在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技術專業齊備。
(3)擁有職位證書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人員不少于10人,且質量員、專職安全員等工作人員齊備。
(4)經考評或學習培訓達標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工程施工水手)不少于30人。
(5)項目負責人(或建造師)組織進行過本類型資質二級以上規范規定的工程項目銷售業績不少于2項。
3、技術設備
具備以下4項中的2項工程施工工業設備:
(1)打樁船。
(2)起重船。
(3)裝機容量輸出功率1200KW以上起重船。
(4)2立方以上斗容起重船。
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范疇:
特等資質承攬范疇:
1、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等資質的公司可擔負本類型各級別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設計方案及進行施工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流程。
2、獲得房子建筑、道路、鐵路線、市政工程公共、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工程等技術專業中隨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等資質和在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就可以承攬以上各技術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流程,及進行相對應設計方案核心專業技術人員完備的施工圖業務流程。
3、獲得房子建筑、礦山開采、冶煉廠、石油化工設備、電力工程等技術專業中隨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等資質和在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就可以承攬以上各技術專業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施工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流程,及進行相對應設計方案核心專業技術人員完備的施工圖業務流程。
4、特等資質的公司,限擔負工程施工單項工程合同價6000多萬元的房子建筑工程項目。
一級資質承攬范疇:
可承當各種港口與航道工程項目的工程施工,包含港口、防波堤、護坡、護岸、堆放場路和陸域建筑物、倉筒、新船、船臺、滑軌、涵閘、升船機、水中路基及基本、土石方工程、海上燈塔、航標燈、棧道、人工島及服務平臺、風力發電、海灣與臨海工程項目、港口裝卸搬運機器設備機電工程安裝、通航建筑機器設備機電工程安裝、河海航道整頓與渠化工程項目、疏通與吹填造地、水中基坑開挖與清淤、水中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級資質承攬范疇:
可承當以下海港與河道工程的工程施工,包含沿海地區5萬多噸和內陸河5000載重噸下列港口、水位低于7米的防波堤、5萬多噸下列新船船臺和滑軌工程、1000載重噸下列涵閘和300載重噸下列升船機工程、沿海地區5萬多噸和內陸河1000載重噸下列河道工程、600萬立方下列疏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地區28萬平方或內陸河12萬平方下列堆放場工程、1200米下列圍堤護坡工程、6萬立方下列水中炸礁清礁工程,及其與其說相對性應的路面與陸域建筑物、倉筒、水中路基及基本、土石方工程、航標燈、棧道、海灣與臨海工程、海港裝卸搬運機器設備機電工程安裝、通航建筑機器設備機電工程安裝、水中基坑開挖與清淤等工程。
三級資質承攬范疇:
可承當以下海港與河道工程的工程施工,包含沿海地區1萬多噸和內陸河3000載重噸下列港口、水位少于4米的防波堤、1萬多噸下列新船船臺和滑軌工程、300載重噸下列涵閘和50載重噸下列升船機工程、沿海地區2萬多噸和內陸河500載重噸下列河道工程、300萬立方下列疏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沿海地區12萬平方或內陸河7萬平方下列港口堆放場工程、800米下列圍堤護坡工程、4萬立方下列水中炸礁清礁工程,及其與其說相對性應的路面與陸域建筑物、倉筒、水中路基及基本、土石方工程、航標燈、棧道、海灣與臨海工程、海港裝卸搬運安裝設備、通航建筑設備安裝、水中基坑開挖與清淤等工程。
備注名稱: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少級別資質外,撤銷有關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工作人員、擁有職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者、技術工人的指標值考評。(住宅住建部有關簡單化建筑業公司資質規范一部分指數的通告,建縣[2016]2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