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工程業績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企業工程業績是企業長期施工過程中積累的施工證明,工程業績是辦理資質時的重要證明文件,特別是辦理資質升級時,更是必須提供的材料,那么四庫一平臺建筑企業業績認定有哪些注意事項?
四庫一平臺是建設工程企業庫、從業人員庫、建設項目庫、誠信記錄庫、平臺指的就是信息發布平臺,需要注意的第一點就是未進入“四庫一平臺”的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10月,住建部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中提到:對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其次歷史業績要補錄,新開工項目要“入庫”。
11月29日,住建部在《關于啟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通知》(建市綜函[2016]122號)中要求: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區所有地市新開工項目信息全部進入省級一體化平臺。 要完善工程項目歷史數據補錄辦法,回應企業訴求,方便企業辦理工程項目歷史數據補充入庫。
第三點“超時”業績不予認可,“時間”要特別注意
住建部在2015年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第四十條第8款中,規定: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如:申報年度為2015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超過時限的代表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11月30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更名為“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俗稱“四庫一平臺”)后正式上線。 因此,企業應將:前5年(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和前10年(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業績補錄到“四庫一平臺”中。
四庫一平臺建筑企業業績認定注意事項,建筑企業要注意這些方面的問題,不要在工程業績認定方面出現問題,影響企業的資質辦理和資質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