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城市規劃和生態資源委,新疆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辦公廳相關部門建設司(局),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禁區建委,國資公司管理的央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令關于深化證照分離出來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規定,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改革,搞好改革后面銜接工作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照國發〔2021〕7號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機構終止審理文中配件列出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初次、持續、增項和再次核定的申請辦理,再次核準事宜含《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建設工程企業產生重新組合、合拼、公司分立情況等資質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縣〔2014〕79號)規定的核準事宜。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資質要求進行審核。
二、為做好現行政策銜接,自2021年7月1日至一個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規范執行之日止,配件列出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推遲至一個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規范執行之時。一個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規范實施后,擁有以上資質證書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推行換證。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業公司施工勞務資質由核準制變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機構承擔辦理備案手續。公司遞交企業名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聯系電話、固定資產凈值、項目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報備單位理應場辦理備案手續,并簽發建筑業公司施工勞務資質證書。公司進行備案手續并取得資質證本書,就可以承攬工程施工勞務作業。
四、針對依照推行告知承諾方法改革的批準事宜,各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機構理應確立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資質文件目錄,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告知承諾具體內容、審查辦法和服務指南。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證書的公司,要高度重視事中事后監管,經核查發覺服務承諾不實的,依規撤消其相對應資質,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針對依照提升審批服務方法改革的批準事宜,各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機構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促進網上辦理,推行全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核。要精減公司申請材料,不可規定企業提供人員身份證明和社保證明、公司資質證書、注冊執業工作人員資質證書等證明原材料,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室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告》(建辦市函〔2020〕654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室有關擴張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示范點范疇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93號)明確的示范點時長統一延長至一個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范執行之時。
配件:國發〔2021〕7號文件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室
2021年6月29日
(僅作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