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廳,市轄區住房和城鄉基本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生態資源委,新疆兵團住房和城鄉建委,相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工作中決策部署,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改革創新,融合常態疫情防控規定和工程建設公司資質改革創新工作安排,現將工程建設公司資質持續相關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我部簽發的工程地質勘察、建筑工程設計、建筑業公司、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限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滿的,統一推遲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審理的資質持續請求事項,不會再開展審核,有關資質證書有效期限推遲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以上資質證書有效期限將在全國各地建筑市場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全自動推遲,公司不用換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適用于工程項目招投標等主題活動。
四、公司依照《住宅住建部有關工程建設公司產生重新組合、合拼、公司分立等狀況資質核準相關問題的通告》(建縣〔2014〕79號)申請辦理辦理公司合并、跨地區變更事宜獲得有效期限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合前述要求,公司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限到期前,按有關要求辦理再次核準。
五、地區各個住房和城鄉基本建設部門簽發的工程地質勘察、建筑工程設計、建筑業公司、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持續相關現行政策由各省部級住房和城鄉基本建設主管機構明確,有關公司資質證書信息內容應立即申報至全國各地建筑市場管理綜合服務平臺。
六、始行通告發布生效日,我部不會再審理資質證書有效期限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滿的工程地質勘察、建筑工程設計、建筑業公司、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持續請求事項。
我國住房和城鄉住建部政策研究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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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送:國務院辦公廳相關部門建設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