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建筑資質新標準的施行,資質規范中所需求的公司人員,在申請里都應提前準備公司為她們交納的個人社保證明。在社保證明籌備中,公司要留意證明的限期是不是達到、證件是不是合理。那樣才能夠保證公司開具的證明合乎資質申請辦理中的規定,進行資質申請辦理中的個人社保證明準備工作。
公司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資質,聘請人員的個人社保證明是主要的審批原材料,針對審核通過非常關鍵。在人員個人社保證明文檔籌備中,許多公司因為節約資產,少繳或未繳職工的個人社保,造成個人社保證明不符合規定,這也是非常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依據國家的相關要求,人員個人社保是資質申請辦理中的剛性標準,個人社保不合格也就領不上資質證書。因此,公司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資質前,應當了解相關人員個人社保的注意事項。
一、有關人員個人社保
依據在我國《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要求,用人單位招聘人才后,都需要為其選購個人社保。在建筑領域,人員個人社保證明是公司資質申請辦理的必不可少原材料,這就要公司為職工買足個人社保。
二、人員社保注意事項
1、高新企業申報中的人員個人社保證明,應達到申請前3個月的限期規定;
2、人員個人社保由子公司交納的,應給予子公司企業營業執照和本地的社保登記證明和憑證;
3、人員申請證明中,個人社保該是由公司交納,本人繳付的個人社保失效;
4、與資質辦理企業無關的企業或公司交納的人員個人社保證明失效;
5、人員個人社保證明應由有關部門加蓋圖章,不然個人社保證明視作失效。
從上大家認識到公司社保證明很有可能產生的問題,這也是資質辦理中最經常碰到的。除此之外,針對部隊公司,資質申請辦理不用遞交個人社保證明,只需提供相關部門的人事部門證明原材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