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工程總承包是一種主要的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由于工程建設的必要性,建筑施工公司務必合乎對應的施工條件規定,而且按規定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才行。
施工許可證定義
建筑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是建筑施工企業合乎各種各樣施工條件、容許動工的準許文件,是施工單位開展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規憑證,也是房子所有權變更登記的首要根據之一。并沒有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建設均屬交通違章建筑,不會受到國家法律維護。
工程總承包新項目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應該開展施工圖文件核查的,可以依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規定階段性核查施工圖文件。
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標準
工程總承包項目申報領到施工許可證時,可以遞交下列文件確定相對性應的辦理標準:
(一)工程總承包企業具備相對應工程施工資質且自主執行工程施工的,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書做為已明確施工企業的文件;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具備相對應工程施工資質或是將工程施工工程分包的,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書、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做為已明確施工企業的文件。
(二)按照規定階段性經核查及格的施工圖文件,可做為申請辦理領到施工許可證需要的工程圖紙。
(三)以工程總承包企業機構編寫的施工設計方案文件,評定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性的具體辦法。
什么狀況下不用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有一些狀況是不用企業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投資總額在30萬余元下列或是建筑總面積在300平米以內的建筑工程項目,可以不申請辦理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基本建設主管機構可以按照本地的實際情況,對額度完成調節,并報國務院辦公廳住房城鄉基本建設主管機構報備。依照國務院規定的管理權限和應用程序準許工程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項目,不會再領到施工許可證。
能夠看見工程總承包施工許可證規定,建筑公司必須掌握那些領域的具體內容,并按規定申請辦理批準證書,要想認識大量的施工許可證層面的數據可以咨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