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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開發企業腳手架新項目可以分包嗎?我們都是甲方,總包方因為施工期問題不愿再接任腳手架工程項目,因此只能大家甲方來開展租用,想要知道有些人經歷過這樣的事情嗎,合同書及帳務是怎么處理的?別一不小心變成違反規定分包。
十分明顯不建議!腳手架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歸屬于高風險分部工程。不能,因腳手架工程項目歸屬于勞務公司分包,不屬于技術專業分包,只有由總包團隊開展分包。
務必說動總包工程施工,總包是腳手架的最關鍵應用企業,它沒有拿得上桌面的原因回絕,且腳手架的架設歸屬于常規的交叉工作,沒有在工藝流程的關鍵路徑上,壓根不可能干擾到進展。
第一,建筑法明文規定不能無端分尸發包。
第二,如甲方發包,存有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和法律糾紛,尤其是一系列的安全隱患。著重強調一系列搞清楚嗎?腳手架歸屬于對策特性的分部工程,幾乎當場全部的施工方都要使用腳手架,這類交叉式應用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難以尋找負責任的行為主體,追責出來便會扯進甲方的分尸發包義務。并且,腳手架在所有作業流程中必須習慣性地維護保養。
我覺得,腳手架由甲方立即發包,在建筑有史以來一定可以永載史冊、彪炳千秋!這類史無前例的愚昧無知之事也僅有你們那內定的總包才提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