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便是在建筑中實現多種智能化系統設備的基本建設,讓建筑達到新時期的運用規定。在2015年建筑資質新標準執行后,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與電子技術資質合拼,變成新的電子器件與智能化系統資質。因此,如今要想辦理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從業建筑智能化工程,就只有使辦理電子器件與智能化系統資質。自然,第一次辦理電子器件智能化系統資質的公司,只有申請辦理最少級別的資質。而在考慮了更高級資質的規范后,才可以開展資質更新的辦理。對比最少級別的資質,高級資質一般都是有業績規定。那麼,辦理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更新流程中,又必須公司具備哪些業績呢?
有關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更新的規定,因為電子器件與智能化系統資質僅有一級和二級,因此資質更新只有是二級升一級,實際業績規定如下所示。
1、業績規定
近5年單獨擔負過以下3類中的1類項目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質量達標。
?。?)單項工程合同價2000多萬元的電子工業生產制造設備安裝或電子工業環保工程2項;
?。?)單項工程合同價1000多萬元的電子器件工程項目3項;
?。?)單項工程合同價1000多萬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項。
2、規定講解
(1)近5年,公司用以更新的電子器件與智能化工程業績,應是資質申請前5年之內進行的;
?。?)單項工程合同價,單獨工程施工、單獨充分發揮的分部分項工程,工程項目合同價最少達到最低標準規定。
?。?)工程施工質量達標,承攬的電子器件與智能化工程,根據了招標會方的工程驗收。
3、業績原材料
?。?)中標通知、承包協議、竣工驗收證明等基本上原材料;
?。?)工程結算單、技術性工程圖紙等達到業績規定的原材料。
我們可以見到,在業績規定中,不僅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也需要有電子技術,那樣才可以達到資質更新的業績規定。因為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已被劃入新的資質,因此辦理建筑智能化系統資質更新,也就需要有電子器件與智能化系統資質更新規定的工程項目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