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服務費是由招標方與招標代理組織依據擬招標工程投資總額,彼此根據國家建設部計價格在彼此充足商議交流的根基上,由招標方向招標代理組織付款的擬招標工程招標代理整個過程需要的所有花費。依照有關要求,中標方務必根據我國建立的招標代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標準繳納招標代理費,但是,可以在標準基本上開展左右20%的波動。招標代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是根據差值定率累進法開展估算的,文中詳細介紹近期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標準有關事宜。
一、招標代理費收費標準標準
依據服務項目、利率、招標額度和招標會種類來判斷收費標準標準。
1、100萬余元下列:貨品招標會1.5%,服務項目招標會1.5%,工程項目招標1.0%;
2、100500萬余元:貨品招標會1.1%,服務項目招標會0.8%,工程項目招標0.7%;
3、5001000萬余元:貨品招標會0.8%,服務項目招標會0.45%,工程項目招標0.55%;
4、10005000萬余元:貨品招標會0.5%,服務項目招標會0.25%,工程項目招標0.35%;
5、500010000萬余元:貨品招標會0.25%,服務項目招標會0.1%,工程項目招標0.2%;
6、10000100000萬余元:貨品招標會0.05%,服務項目招標會0.05%,工程項目招標0.05%;
7、100000以上:貨品招標會0.01%,服務項目招標會0.01%,工程項目招標0.01%。
二、撤銷招標代理費管理方法
招標代理管理條例就是指提升政府投資經濟效益,加強對中間項目投資招標代理組織的監管,標準招標代理個人行為,提升招標代理品質,避免腐壞個人行為而制訂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管理條例。2016年初,我國廢止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條例,在其中就包含《招標代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方法》。這代表著對招標代理服務費不會再做管理方法規定,這也是市場經濟體制快速發展的必定要求。
廢止目前收費標準體制有益行業競爭,但與此同時也給代理公司產生存活工作壓力。這也是我國深化體制改革、改善服務的反映,更能激起市場魅力和想像力。